浅谈刘亮程的散文 一
发布日期:2015-04-08浏览:1674
二.带有人性的短暂者的存在
神圣者的存在,意味着这个村庄的短暂者与众不同的气质,在作家的笔下,“我”显然很悠闲,是这个村庄最悠闲的代表,作家说“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改变的事物》)。同时“我”是一个异类,是一个先知。“我”在做的,大到“没有人知道我在长夜中做了什么,看到了什么,为一村庄人抵挡了什么”(《天边大火》),小到“我”可以从一道门的身上看到一个家族的发展,能够从一个小动物的身上看到了一个世界,能够从一株草的身上看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恐怕就是其他地方的人,或者是黄沙梁村的其他人都做不到的。而更重要的是“我”生活在村庄又从村庄跑掉的,所谓生活,指的是内心的生存,作家说“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城市牛》)。他为什么是这样一只,是逃跑掉的一只。因为逃跑,在作家身上的文化距离感让这个村庄永远带上黄沙梁性,也许因为村庄的黄沙梁性,因为神圣者的存在,刘亮程才刘亮程地活着,他是先知,是异类,他在先知性和异类性中凸现着这个世界。他的散文存在于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村庄里生活了过多的农民,那些人到哪里去了,他们下地去了,你要是想喊一个人的名字,结果喊出的肯定是一条狗,一群狗。他们生活在这个村子里,“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对一个村庄的认识》),连他们的村庄都这个样子,他们也肯定是一种没有名字的存在。他们仿佛是一种没有社会生活的活物,即使有队长,这个群体也仿佛还在桃花源,远远还没有回到社会中来,作者这样写“活在大地边缘的这一村人,他们生活中没有大事但他们并不因此活得小里小气。当他们因一个鸡蛋亲戚为仇,邻居反目,为半截麻绳大打出手、刀叉伤人,你能说他们心胸狭窄,不该为这些琐碎之事争斗计较吗?那你说他们该计较什么,坐在如此荒凉的不为人知的村庄里分析东欧局势?还是讨论九七香港回归问题?这些天下大事,哪一件有牛啃了他们的庄稼这事更大!当张三为自家麦地先淌水而甩开膀子堵渠拦坝时,你能说他的拦坝工程比三峡工厂小?不伟大?他抢救的可是眼看旱死的一亩二分地的麦子啊,这麦子可是他一家五口的活命粮啊。谁要在这时阻止他,没准他会操起锨和你拼命呢”(《对一个村庄的认识》),在幽默的语气下面,暗含了一种反讽的气质,意境来自于作家在高密度的意象背后非常舒缓的内部心理节奏。在平白如话的口语背后,作家已经接近内心的哲学。时间仿佛被一村人压下来,慢慢的前进,他们似乎只为了活下来而存在,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乡村哲学,农民真正回到了农民自身,这就是农民的命运。农民在这里成为了最农民式的短暂者,他们只做了一个明显而又模糊的载体,承载着活命的载体。即使是这个群体中出现了冯四,刘榆木,他们只是短暂者中的更短暂者,他们的短暂者性过多来自于悠闲,他们是短暂者中的一块阴影。冯四,这个只关心自己还有没有户口的人,刘榆木,这个什么都不管他事的人。作家说:“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冯四》),这正是回归的写照,作家要得到的就是这种效果,他并非是在警告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勤劳存在,在于说明碌碌无为也是短暂者的短暂者性。这种短暂者性同样蕴涵着生命的价值。它是与勤劳的存在方式相互依存的价值,到头来同样是生命的终极,作家说:“冯四和我迟早都是这片旷野上的一把尘土”(《冯四》),这就是作家接近生命最为悲壮的感叹。这样一个没有名气的小村庄,一些没有名气的小人物,他们的命运最终也是一种命运。在刘亮程看来,人生的存在都是一样,他在写冯四说:“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度过了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经过了他们——天黑了。天不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冯四的一天过去了,村里人的一天也过去了”(《冯四》),作者认可的是一种无为、平凡、普通的存在,这与庄子“不失其性命之情”(《骈拇》)是相通的,正如“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即是人类生存的最高目的” ①(p.235),这注定了刘亮程的写作低达了平民意识,世界浓缩于这些不为人知短暂者,这样的短暂者,或许就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那个一个小村庄里生活的某些存在,它同样暗示某种地域条件下短暂者心态弱化的结果。村庄之所以存在下来,是因为刘亮程存在,他向外界出卖了村庄的秘密,在他之前,胡望的两个儿子从村庄走失,只是世界没有注意到他们,或许,之前还有人跑掉。只有刘亮程,带领家人冲出那个村庄,这除了经济的价值,还有心理的价值,文化价值。冲破不是简单冲破村庄那个象征体,冲破的是西部环境某些心理定式。我引用一句话来讨论西部的环境,正如“以传统畜牧(及农耕)为基本形态的西部经济和文化无疑是过于落后,这一状况对西部地区封闭型心理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②(p.232),这种背景下,突破的意义带给了短暂者的一种短暂者性。刘亮程能够从这样边远的村庄走出去,尽管不是我们传统的功名关系,但他毕竟进城去了,成了城市人,算是公成名就了。它是普遍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包含了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某种存在的再现。这也是中国的传统,是“农村——城市——农村”循环方式。 钱穆先生就说:“(科举的)那辈读书人大体上全都拨起于农村” ③(p.161)。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罗强烈在《故乡之旅》中就反反复复的写到,他在北京与故乡之间奔波,疲劳来自与内心,罗强烈的内心是无根的。刘亮程不同,刘亮程有一个永远的村庄作为后盾,没有奔波感,在他的内心深处,过多要回望的就是那个非常边远的村庄,给读者的毕竟只是人在城市之感。追究作家的下意识,需要回到村庄本身,村庄的基础何在?它的基础在土地,村庄之所以叫村庄,因为它有土地。土地,就是土地。它是什么,它什么也不是,它必须与生命有某种关系后才叫土地,土地如果失去了它生命的载体,土地也就失去了它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就是家园,或多或少,我们也就可以体会到《荒芜家园》,到底荒芜掉的是什么了。短暂者性也就建立在土地之上了,短暂者性是作家的土地情节和农民土地意识,当土地上升到一种意识,土地的命运也就充满了隐喻,土地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它是农民内心的某种地域范围,所以,胡望,用一垛柴火圈起了一段土地情节,他最终没有等到儿子的回来就在悲剧地死去,那垛柴火也最终被一把火化为乌有。而另一个就是“我”的父亲,因为儿子的成功,也不在去追究那块“从此埋在我心里”的石头,也无法理会那“终未收复的失地”。地域范围也随之成了作家内心的家园。
神圣者的存在,意味着这个村庄的短暂者与众不同的气质,在作家的笔下,“我”显然很悠闲,是这个村庄最悠闲的代表,作家说“我年轻力盛的那些年,常常扛一把铁锨,像个无事的人,在村外的野地上闲转。”(《我改变的事物》)。同时“我”是一个异类,是一个先知。“我”在做的,大到“没有人知道我在长夜中做了什么,看到了什么,为一村庄人抵挡了什么”(《天边大火》),小到“我”可以从一道门的身上看到一个家族的发展,能够从一个小动物的身上看到了一个世界,能够从一株草的身上看到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恐怕就是其他地方的人,或者是黄沙梁村的其他人都做不到的。而更重要的是“我”生活在村庄又从村庄跑掉的,所谓生活,指的是内心的生存,作家说“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城市牛》)。他为什么是这样一只,是逃跑掉的一只。因为逃跑,在作家身上的文化距离感让这个村庄永远带上黄沙梁性,也许因为村庄的黄沙梁性,因为神圣者的存在,刘亮程才刘亮程地活着,他是先知,是异类,他在先知性和异类性中凸现着这个世界。他的散文存在于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村庄里生活了过多的农民,那些人到哪里去了,他们下地去了,你要是想喊一个人的名字,结果喊出的肯定是一条狗,一群狗。他们生活在这个村子里,“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对一个村庄的认识》),连他们的村庄都这个样子,他们也肯定是一种没有名字的存在。他们仿佛是一种没有社会生活的活物,即使有队长,这个群体也仿佛还在桃花源,远远还没有回到社会中来,作者这样写“活在大地边缘的这一村人,他们生活中没有大事但他们并不因此活得小里小气。当他们因一个鸡蛋亲戚为仇,邻居反目,为半截麻绳大打出手、刀叉伤人,你能说他们心胸狭窄,不该为这些琐碎之事争斗计较吗?那你说他们该计较什么,坐在如此荒凉的不为人知的村庄里分析东欧局势?还是讨论九七香港回归问题?这些天下大事,哪一件有牛啃了他们的庄稼这事更大!当张三为自家麦地先淌水而甩开膀子堵渠拦坝时,你能说他的拦坝工程比三峡工厂小?不伟大?他抢救的可是眼看旱死的一亩二分地的麦子啊,这麦子可是他一家五口的活命粮啊。谁要在这时阻止他,没准他会操起锨和你拼命呢”(《对一个村庄的认识》),在幽默的语气下面,暗含了一种反讽的气质,意境来自于作家在高密度的意象背后非常舒缓的内部心理节奏。在平白如话的口语背后,作家已经接近内心的哲学。时间仿佛被一村人压下来,慢慢的前进,他们似乎只为了活下来而存在,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乡村哲学,农民真正回到了农民自身,这就是农民的命运。农民在这里成为了最农民式的短暂者,他们只做了一个明显而又模糊的载体,承载着活命的载体。即使是这个群体中出现了冯四,刘榆木,他们只是短暂者中的更短暂者,他们的短暂者性过多来自于悠闲,他们是短暂者中的一块阴影。冯四,这个只关心自己还有没有户口的人,刘榆木,这个什么都不管他事的人。作家说:“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冯四》),这正是回归的写照,作家要得到的就是这种效果,他并非是在警告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勤劳存在,在于说明碌碌无为也是短暂者的短暂者性。这种短暂者性同样蕴涵着生命的价值。它是与勤劳的存在方式相互依存的价值,到头来同样是生命的终极,作家说:“冯四和我迟早都是这片旷野上的一把尘土”(《冯四》),这就是作家接近生命最为悲壮的感叹。这样一个没有名气的小村庄,一些没有名气的小人物,他们的命运最终也是一种命运。在刘亮程看来,人生的存在都是一样,他在写冯四说:“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度过了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经过了他们——天黑了。天不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冯四的一天过去了,村里人的一天也过去了”(《冯四》),作者认可的是一种无为、平凡、普通的存在,这与庄子“不失其性命之情”(《骈拇》)是相通的,正如“在庄子及其后学看来,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即是人类生存的最高目的” ①(p.235),这注定了刘亮程的写作低达了平民意识,世界浓缩于这些不为人知短暂者,这样的短暂者,或许就是在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那个一个小村庄里生活的某些存在,它同样暗示某种地域条件下短暂者心态弱化的结果。村庄之所以存在下来,是因为刘亮程存在,他向外界出卖了村庄的秘密,在他之前,胡望的两个儿子从村庄走失,只是世界没有注意到他们,或许,之前还有人跑掉。只有刘亮程,带领家人冲出那个村庄,这除了经济的价值,还有心理的价值,文化价值。冲破不是简单冲破村庄那个象征体,冲破的是西部环境某些心理定式。我引用一句话来讨论西部的环境,正如“以传统畜牧(及农耕)为基本形态的西部经济和文化无疑是过于落后,这一状况对西部地区封闭型心理的形成所起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②(p.232),这种背景下,突破的意义带给了短暂者的一种短暂者性。刘亮程能够从这样边远的村庄走出去,尽管不是我们传统的功名关系,但他毕竟进城去了,成了城市人,算是公成名就了。它是普遍中国知识分子的命运,包含了当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某种存在的再现。这也是中国的传统,是“农村——城市——农村”循环方式。 钱穆先生就说:“(科举的)那辈读书人大体上全都拨起于农村” ③(p.161)。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罗强烈在《故乡之旅》中就反反复复的写到,他在北京与故乡之间奔波,疲劳来自与内心,罗强烈的内心是无根的。刘亮程不同,刘亮程有一个永远的村庄作为后盾,没有奔波感,在他的内心深处,过多要回望的就是那个非常边远的村庄,给读者的毕竟只是人在城市之感。追究作家的下意识,需要回到村庄本身,村庄的基础何在?它的基础在土地,村庄之所以叫村庄,因为它有土地。土地,就是土地。它是什么,它什么也不是,它必须与生命有某种关系后才叫土地,土地如果失去了它生命的载体,土地也就失去了它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地就是家园,或多或少,我们也就可以体会到《荒芜家园》,到底荒芜掉的是什么了。短暂者性也就建立在土地之上了,短暂者性是作家的土地情节和农民土地意识,当土地上升到一种意识,土地的命运也就充满了隐喻,土地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它是农民内心的某种地域范围,所以,胡望,用一垛柴火圈起了一段土地情节,他最终没有等到儿子的回来就在悲剧地死去,那垛柴火也最终被一把火化为乌有。而另一个就是“我”的父亲,因为儿子的成功,也不在去追究那块“从此埋在我心里”的石头,也无法理会那“终未收复的失地”。地域范围也随之成了作家内心的家园。